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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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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华商报报道了郭先生买的“陆港·滨海湾”一套房子,成交价高于物价局核准的房价。昨日,“陆港·滨海湾”项目开发商承认工作有失误,愿意向购房者道歉。

开发商:发现价格不一致及时通知了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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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陆港·滨海湾”项目开发商——西安国际陆港愿景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对郭先生购房手续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购房认购书》销售价格与西安市物价局公示价格不一致,及时通知其本人,要求重新签订《购房认购书》及其他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对当事置业顾问和销售主管给予处罚。该负责人称,关于郭先生提出的赔偿问题,目前郭先生已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将根据法院的判决来决定相关事宜。

相关部门对此事回应白天和晚上说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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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西安国际港务区经发局(物价)工作人员介绍,该局4月26日接到郭先生投诉后,调取了“陆港·滨海湾”的资料,发现除了郭先生这套房源价格有出入外,其他房源未发现类似情况。


   华商报记者询问该类情况如何认定,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目前初步的调查,开发企业的这种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但涉嫌违法的具体认定,需要局里上会确定以及西安市物价局最后认定。


   昨晚9时50分,上午给记者回复的那名工作人员又再次告诉记者,经调查,该项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表》信息填写完整、在销售区域进行了公示,并且无高于物价局公示价格的情况;同时,通过在项目销售中心、开发商企业所在地对该项目本年销售认购单、网签合同等资料的抽查,均未发现违反物价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经该局详细调查询问,价格不一致为置业顾问工作失误,导致认购价格错误。这种错误为置业顾问工作失误,而非主观故意欺骗。开发商在发现认购价格错误后,主动向郭先生说明相关情况,提出以物价局备案价格尽快完成认购及网签手续,对多收首付款进行退费或冲抵房款等解决方案,并在该局受理投诉后的协商调解工作过程中提出适当补偿等积极处理方式。因此,该行为不能认定为价格欺诈行为。


   同时,该项目及包括该套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表》填写、公示工作规范;且该房源处于认购阶段,未完成合同签订,故并未实现最终销售行为。因此该行为不违反明码标价等政策规定。


   根据公开的资料介绍,西安国际陆港愿景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资产总额20亿元人民币,是西安国际陆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投资设立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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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加价售房 小伙网签通不过


         落户西安买了房,且通过了购房资格审核,在交首付后,却通不过房管部门网签系统备案。一查才知道,房子成交价高于西安市物价局核准的价格。


   “陆港·滨海湾”项目方称,系销售人员写错售价所致。物价部门介入调查,律师认为开发商系根本违约行为。


市民投诉:买房交了首付却难备案 

   26岁铜川小伙郭先生称,2016年大学毕业后,他和女朋友两人一起到湖北武汉打拼。


   去年年底,西安市出台的一系列吸引人才的政策,让他们感觉回西安发展可能机会较多,加上家中老人需要照顾,于是两人今年初就从武汉返回西安。没想到在买房时,两人却遇到了烦心事。


   郭先生说,考虑到西安主城区及热点区域房价较高,两人将购房计划放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当时“陆港·滨海湾”销售人员表示,外地户口若无社保,无法在西安购房,并建议郭先生要购房,除非把户口迁至西安市。


   2018年2月25日,郭先生把户口从铜川老家迁到西安。通过了购房资格审查后,郭先生与西安陆港愿景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书》,购买“陆港·滨海湾”12号楼1单元一套商品房,面积为89.54平方米,单价优惠后为8181.394元/平方米。


   3月3日,郭先生交了首付款22.2562万元。


   据他称,从3月开始,他多次催销售人员办理网签备案,但一直就办不下来。他最后询问才知,因为该套房销售价格高于西安市物价局“一房一价”的价格,无法通过网签备案。

记者调查:签约价比批准价多4万多元 

   根据郭先生与“陆港·滨海湾”项目开发商西安陆港愿景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2月25日签订的《认购协议》显示,这套面积为89.54平方米的12号楼1单元的房子,总房价为736562元。


   华商报记者随后查询西安市物价局官网商品房价格公示栏,在2017年12月7日《商品住房价格调整公示项目名单(一)》中,“陆港·滨海湾”12号楼1单元××××房价格为7764元/平方米,总房价为695189元。这样算下来,郭先生所购这套房成交总房款,比西安市物价局批准价格多了41373元。


开发商:销售人员写错了价格  

   5月20日上午,华商报记者陪同郭先生来到“陆港·滨海湾”项目售楼部,车刚停靠在路边,该项目安保人员就用对讲机呼喊其他同事注意。


   据郭先生讲,从3月到现在,他多次来项目售楼部要求解决这个问题,里面工作人员对他很“熟”了。


   “陆港·滨海湾”项目售楼部一负责人表示,该公司销售人员因抄错了销售价格,与郭先生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公司内部已经对销售人员及相关领导做出了处罚。该负责人表示,因郭先生已将公司起诉至法院,目前公司律师正在等待开庭,然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相关部门称已开始调查

   针对商品房高于物价局的公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认购书等标示的价格高于物价局的公示价格等行为,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品房价格问题归属西安市物价局管,高于物价局公示价格销售的商品房,肯定是无法通过网签备案系统的。


   郭先生随后向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物价工作)进行投诉,4月28日,该局回复称,已收到材料,并开始对“陆港·滨海湾”项目开发商调查、检查工作。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开发商在售卖房屋之前已经明知房屋备案价格,但其仍然以高价出售致使无法完成网签备案。开发商这种提价行为系根本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购房者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损失。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备案价格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要求继续履行。同时,购房者还可以举报开发商“一房多价”,从而实现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部分配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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